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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后言自公

——记书法欣赏的独立品格
朱以撒

历代所有的名作,都先后为人所欣赏,并为之有了欣赏的积累,诸如连篇累牍地评说,互相印证或延伸。围绕某一位书法名家的作品进行专题研究的也世代有人,越是著名的书家和书法作品,都是历代欣赏者的追求焦点,因此对作品的定论也相对明显,甚至给人的欣赏形成阻碍,使缺乏独立欣赏的人有依赖性。在欣赏中引用一些前人的权威话语来替代自己思维的展开,这无疑是欣赏之大忌。欣赏和创作在表现上是一致的。那就是欣赏纯乎个人情趣,可以对欣赏对象顶礼膜拜,亦可以指嗤无碍。换言之,只有从自我角度出发,才可能有所得,而不至于湮没在人云亦云的欣赏中了。

书法欣赏者对于书法作品,是有一种权能感存在的,并由此对作品进行剖析、深究。最初的人,审美属性是相当弱化的,功利、实用意图冲淡了审美。人与自然界乃至社会的对象性关系及其演变,使得人由近而远,由简及繁地建立起并发展着一整套关于主客体关系的自我肯定性评价观察系统,即主体的权能感。书法家之于创作,书法家把握了权能感,欣赏者对于已成型的书法作品,则也把握了欣赏的权能感。人类权能感的确立过程,是人从动物界分离开来的过程,是人的审美天性不断丰富和进步的过程,它同时又是人类审美活动历史地展开的过程。因而可以这样说,审美是人性的表征,审美的领域便是人性的领域,一切审美,都来自人性的照耀。书法创作从走向自觉的晋代算起,书法欣赏发展越来越趋于个性化,构成欣赏差异性就成了必然。这反而印证了个体的人欣赏过程中欣赏的目的、形式、角度甚至方法之不同。如果欣赏结论如出一辙地相似。那很可能是出了问题,不是受到强大的制约,就是欣赏者的思维锈蚀了。

当然,书法欣赏的权能感不等于欣赏本身,它只是欣赏意识产生的主观前提。有了这个前提。欣赏态度乃至整个欣赏意识的形成,才可能建立起来。对于古代书法作品的欣赏,由于古代书法家在时间上的遥远距离,已经与今人没有任何人事瓜葛了,只要排除欣赏中的教条,个体欣赏的锋芒就可以脱颖而出。但是在欣赏现代书法家的作品时,欣赏者的权能感却明显地受到了削弱,欣赏力度不足、欣赏锐度不大,碍于书法家的名声和权力,碍于书界纵横复杂的关系,都阻碍了书法欣赏建立在真正欣赏的意义上。权能感是主体性的意识形式,它是建立在主客体关系的基础上的,离开了在欣赏过程中对于对象的实际权能关系的建立,便不可能产生观念中对欣赏对象的平等甚至优势等关系意识。陆放翁说过:“五百年后言自公”,从欣赏这个角度看是有深意的,当一切人为关系了断,惟余作品,那么此时的欣赏则会更贴近欣赏者本来的意图了。

在庞大的书法系统中,书法欣赏无疑是作为个人追求上进的、肯定的因素而进行的,目的是通过欣赏寻觅美感、养情怡性。欣赏一件作品的过程是短暂的,但系列的欣赏接续起来,便能潜移默化地丰富个人的文化心理。因此,欣赏和创作一样,都是在追求崇高、文雅、纯种、洁净的精神境界,并以此阻止对于精神上的污染和干扰。譬如,我们在欣赏时有这样一种权利,即欣赏与不欣赏的选择。能够陶冶身心、变化气质的无疑是那些优秀作品,而那些等而下之之作,欣赏多了,无异于一种视觉污染,弱化我们的审美视觉,使我们受到心灵的伤害。这就必须自觉地避免的。古人是非常注重长期把玩优秀作品的,甚至比日日临摹更为注意,因为由眼入心,咀嚼揣摩,身心的受益虽然难以言明,却可以从格调、境界方面感到接近。这种功能也只有优秀作品才有力量承担。在现代书法中,我们也不乏看到拙劣的作品受到推祟,使它们的消极影响不仅不能扑灭,反而得到扩散,使接受者走入误区。这不仅是赏评者对自己不负责任,同时又把歪曲的欣赏,以一种正当的途径(如发表、讲评)予以公布。越是资深的欣赏者,倘缺乏欣赏良知,他的欣赏标尺必定偏离得越远,危害也越大。一些有艺术欣赏良知的人总会在一定的阶段修正自己的欣赏结论,去除人为的、时空的限制。逐渐贴近作品的真实。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书法欣赏明显地遭遇到了强大的破坏,书法家为了迎合物质的需要,精品意识树立不起来,迎合了消费者的口味而缺乏创作的自律,导致了作品过分商品化的倾向。在众多且泛滥的作品中,创造性被淹没了。这不仅损害了书法家自身的素质,同时也给健康的欣赏形成了阻碍。其实,类似这种欣赏的现象在古代其他艺术品类就有,如鲜明的商业性是唐人“话本小说”区分于唐人传奇的一个明显特征。城市商业经济空前发展,市民队伍进一步扩大,刺激了话本的生产,促成了“说话”伎艺的繁盛。而宋代的“坊”、“市”制的取消,繁华夜市的出现,又大大地顺利了“说话”伎艺的繁盛。欣赏的人愈来愈多,商业的功利性也趋于明显。在商业上有百利,可欣赏的格调、情操却明显地堕落了。每个时代都有时髦书风。这在当代也很明显。时髦书风所带来的功利性,改变了许多人独立的欣赏品性,不是独立欣赏而是追随,导致了欣赏的世俗与平庸。

书法欣赏的独立性,除了能够展示自己的欣赏品性之外,对于揭示书法作品中的艺术价值,也极有助益。书法欣赏史上,整个欣赏系统处于停滞或饱和状态的并非没有,趋同造成了书法作品价值挖掘不出新意,形成书法欣赏的相对静止,或者由此产生厌倦感。而实际上,优秀的书法作品的内蕴是挖掘不尽的。如果创作的立体遭逢了欣赏的平面、创作的丰富遭逢了欣赏的简单、创作的新意遭逢了欣赏的教条,都有可能明珠暗投或仅得皮毛。为什么北朝碑版在晚清之前一直不能引起人们广泛的注意呢?除了人们的欣赏习惯之外,还受到诸如欣赏环境、名人史观、文人对无名氏作品鄙视种种心理的影响。个人欣赏的品性没有得到提高,也就心甘情愿地接受制约。像康有为这般的欣赏行为,除了略嫌欣赏气蕴、欣赏急躁和激进外,他的欣赏独立性是让人无比惊叹的。北朝书法在这么一些人的欣赏推崇上,逐渐拂去尘埃,显露其艺术价值。从近处讲,扭转了当时崇帖抑碑的思路,从远处看,他的欣赏观还会影响到今后几代人,人们总不能在涉及北朝碑版时掠过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吧。优秀书法作品都有其价值存在,共性的欣赏,可能揭示更多常规的、寻常的价值,这就如同许多书法竞赛的评选一样,将各位评委欣赏评定票数收集齐了,平均一下。票数最多的并不是最有个性、最富价值的。欣赏的进步将会培养越来越多的独立欣赏者,使书法作品的价值有更充分的体现。有人认为,艺术作品的价值认定要靠集体,这是从宏观角度来认定的。因为艺术消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大凡优秀的艺术品,都不会被局限在一个短时间里和一个狭小的地域。可是具体到一个时段、具体到个人,欣赏的成败则要依凭欣赏者个人的才华。欣赏是主体对于客体的领受甚至判断,各有不同的欣赏标准,乃至欣赏进行时的特定心境、情绪等都是千差万别。尽管这样可能凭好恶和当时的情绪使欣赏有偏颇,甚至看走了眼,一时没有能力真正揭示出作品之美,却可能在今后的反复欣赏中,独立地予以修正。古代有不少此类的例子。初次欣赏以为平平常常,一段时日过去才大惊失色,原来内含大美。可是那些缺乏独立性的欣赏,可能没有大缺陷,但也只是平平。更可怕的是随大流习惯了,欣赏的棱角也就变得圆滑,没有生机。

书法欣赏的独立标明了欣赏者主体意识上的觉醒。这种欣赏意识不是一般地对自然原生美的中和与集中,更不是一般地对自然原生美的比照和对应。有的人在欣赏中要欣赏出某一点像一方石头、一撇像一把腰刀、一捺像一片竹叶,如果不说这是原生态比照,也是属于教条的。依照这种欣赏,我们可以在郑板桥的六分半书中找到许多自然景物的物象,这样的欣赏也就不需要什么独立性了。欣赏意识一展开,欣赏者就须自觉地发挥属于自己的审美意识作用。用它来观照客体,也用它来拓展创造。使他人的书法作品在自己的欣赏过程中体现出自主的欣赏意识和评价色彩。我们在欣赏中所感受到的喜悦或不满,也正是这种觉醒的体现。在某种意义上说,人们更加崇敬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书法家,而把欣赏者视为附庸,似乎欣赏是被动地捧场,随创作潮流而浮现。究其原因,欣赏的创造性机制没有建构起来,欣赏者的创造力度无从体现。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程度和群体两个方面。所谓程度差距就是说自主的欣赏意识发挥得不够,对欣赏对象的征服力远不够大,不能切中肯启地欣赏出关键成分,尤其未能完全按照审美理想进入自由的创造境地。把欣赏创作降低为欣赏服从,对于书法家的创作意识的依赖性未完全摆脱,使欣赏话语又一次成为书法家创作的重复叙述。而从群体欣赏追求来说,相互之间的欣赏对撞、互补无法形成。欣赏群体的积弱,在浩浩荡荡的创作队伍面前,也就无法形成先锋作用,无法用欣赏的群体力量给创作以指导。譬如书法创作中曾经有过“现代书法”的兴趣,但欣赏群缺乏精神上的准备,很快地转向沉默。越发现代的书法创作可以表明,艺术价值是更趋于潜在了,只有付诸实现,才能成为现实价值,这也就向欣赏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独立地随着创作的进程,不断提出和阐释人在艺术创作中的新的命题,在欣赏过程中赋予人生的价值,关注倾注下作品中的书家感悟,使欣赏过程成为欣赏者个人认识价值、审美价值不断深化的自觉过程。

准确地把握书法作品中的动因,为书法创作提供新的内容.提出新的审美要求,是欣赏者独立性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说欣赏的独立性,是提倡一种积极的欣赏态度,同时也要纠正偏执、任意、脱离作品而自我图解的形而上的欣赏观。形而上的欣赏观虽然给予欣赏者很充分的施展空间和自我意识,但对书法创作毫无裨益,对于欣赏者自身细致的欣赏作风形成也是一个破坏,易于构成虚妄的欣赏疾患。从阐释学角度来认识,阐释活动要得以进行并获得结果,必须以被探求的是什么作为前提,必须对应予阐释的文本有足够的理解。这样,欣赏的独立性又需要自律,按照具体的作品展示规律、要素来进行,避免笼统性,避免违背书法作品自身的发展逻辑。譬如欣赏中的任意发挥,把纠缠零乱的用笔作为健笔纵横解,把败笔粗砺视为粗犷豪放,把结构不整视为童趣逸趣,都是不良欣赏风气。欣赏的正反面只是一步之遥,因此也就有无限空间和无限陷阱,欣赏的检验也就十分严厉。

书法欣赏的独立性,是欣赏者人格力量的一种显示。书法欣赏的结果如何,仍然存在一个被承认的过程。一般地说,与众人相似或相符的,易于引起共鸣互为认同,相反的欣赏结果则会形成欣赏的孤独。如果欣赏在某些场合上、时段上又兼有评判意味,那么这种孤独所带来的效应就会更明显,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了。实际上,目前的欣赏流正在缩小这种差异性,这并不是什么好现象。坚持在差异中创作,坚持在差异中欣赏,会更体现了人的真实心态,有利于在独立中深思与净化。同时抵御无聊、抵御平庸。只有当欣赏者在完全排除了前人的欣赏制约,让自己对作品的原始感觉没有任何负担,才有可能不断地推进自己的欣赏,不断建立新的感觉起点,并且从这些起点出发,去获得新的艺术感知。有人格力量的欣赏者可能在形象上多不圆满,但是独立审美创造中却有着特殊的地位。独立是审美创造的目的因、动力因,可促使审美创造者心理集中,促使审美创造者情感炽热,促使审美创造者感觉敏锐,有利于欣赏主体产生“心理距离”的知觉完形,迥异于生理上的病态孤独。这无疑是个体欣赏者努力的方向。

原载《中国钢笔书法》200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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