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些年来中国书协主办的各项展览来看,其会员参赛可以“免初评”似乎成了一条不容置疑的评审制度。尽管书法界对这一制度的合理性一再提出质疑,甚至呼吁取消这一制度;尽管中国书协在主办重大展览之前也一再向社会各界征求对书法评审机制、评审原则等诸多事宜的意见和建议,并一再表示对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但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免初评”制度却一直被保留了下来,且根本看不到任何要被取消的迹象(关于这一点,只要看看中国书协近日发布的“青年展”、“楹联展”等一系列重要展览的征稿启事,便一目了然)。人们有理由追问,难道这一制度就真的如此的合理吗?我不以为然。
其一,从竞争的角度来看,出台中国书协会员参赛作品“免初评”制度是在倡导一种不公平、不公正的竞争。展览就是竞争;是竞争,就得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比如,中国书协主办的各种展览就必须经过这样的四个阶段,即由初评到复评,由复评到终评,再到最终评奖的过程。因此,不管是会员,还是非会员,只要他们拥有参加角逐的资格,他们就理应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即都必须先经过初评,然后才能进入复评;复评通过,才能进入终评;通过终评,方能进入最后的评奖,任何人都不应享有、也不该享有任何特权。但中国书协的“免初评”制度却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这一基本的游戏规则,它让拥有中国书协会员这一身份者的作品越过了第一步直接进入了第二步,而这对中国书协来说,无疑是自打耳光;对广大的会员来说,无疑是特殊化之一种;而对广大的非会员来说,则是一种绝对的不公平与不公正。举个例子吧,譬如,某次展览能够通过初评进入复评的作品为4000件左右(从历届中国书协的展览来看,进入复评的人数一般不超过这一数目),而中国书协的参赛会员也正好是这一数目(事实上不大可能,我们之所以如此假设,纯粹是为了说理的方便),那么,按照中国书协参赛会员作品“免初评”这一规定,岂不意味着广大的非会员在交了不菲的参赛费的同时,其作品即被终止了参加“初评”的资格?也许,有人会说,我的例子过于极端,但我想说的是,它虽然极端,却说明了一个道理,这就是,在中国书协会员参赛作品“免初评”的评审制度下,参赛的书协会员越多,对广大的非会员参赛者来说,其公正性、公平性就愈弱。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出台这样的评审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在不同程度上取消了非会员作品参加“初评”的资格。
其二,从法理上来看,出台中国书协会员参赛作品“免初评”的制度是对广大的非会员参赛者的一种歧视,是对其人格的不尊重。我们知道,会员与非会员只是参赛者不同身份的一种标志而已,他们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在规则面前也理应是平等的。但“免初评”制度,却无视这一基本的法理事实,不仅将参赛者按照其身份人为的划分为两种,即会员参赛者和非会员参赛者,而且还依据其身份的不同分别规定其享有不同的权利,即会员参赛者的作品可以“免初评”直接进入复评,而非会员参赛者的作品则必须通过“初评”,才能进入复评。这不仅使这一竞争从一开始便丧失了公平、公正的基础,而且也是对广大非会员参赛者人格的不尊重,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身份歧视。我们不禁要问,中国书协领导层顽固的坚持如此带有歧视性的“免初评”制度,其法理依据何在?
其三,从中国书协领导层来看,出台中国书协会员参赛作品“免初评”制度是对其自身评审能力的不自信。中国书协对外公开解释出台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为了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果真如此吗?还是让我们通过例子说话吧,假设某次展览,中国书协会员全体出动,这大约有6000多人(其实,这基本不大可能),按每人一件作品计算,也就是6000多件作品;再假设参加“初评”的评委为10人(其实“初评”评委一般不少于这个数字),这就是说,如果取消所有中国书协会员参赛作品的“免初评”资格的话,“初评”评委每人也只不过多看了600多件作品。根据以往公开的展览报道,“初评”时,每件作品在评委的眼皮底下停留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五秒钟(我们这里姑且取其最大值5秒)。这样看来,600多件作品也只不过让每位评委多花了3000多秒,即最多一小时左右的时间。由此可见,出台此项制度是为了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难以自圆其说。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中国书协领导层出台这项倍受争议的“免初评”制度呢?我想更可能的解释就是中国书协对其自身的评审能力的不自信。因为,若取消中国书协会员的“免初评”制度,让中国书协会员的参赛作品混杂在非会员的参赛作品之间,并且匿名“初评”的话,那么,一部分会员的参赛作品极有可能不能通过“初评”(近年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会员的书艺水平并非都与其身份成正比),而这又极有可能导致这部分会员参赛者对评委评审能力的质疑,从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有损于评委的权威性。与其这样吃力不讨好,干脆“免初评”算了,毕竟这于己、于广大会员都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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