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笔书法》94年第3期和95年第l期分别刊登了骆恒光先生的《钢笔书法应以结字为上》和王劲秋先生的《钢笔书法应以用笔为上》两篇文章,读后颇受启发。两篇文章分别提出了钢笔书法中的结字问题和用笔问题。骆先生提出:“钢笔书法结字审美标准和结字方法是和毛笔书法完全相同的,在毛笔书法中认为美的结字形式应用在钢笔书法中也是美的,在毛笔书法中普遍遵循的结字原则,在钢笔书法中也要遵循。”“钢笔书法永远不能摆脱毛笔书法,钢笔书法必须从毛笔书法中汲取有益的养料,不断地充实和提高自己。”这些看法,我和王劲秋同志都表示赞同。骆先生的论述,揭示了钢笔书法和毛笔书法在结字上的共同点以及钢笔书法在一定程度上对毛笔书法的依附关系。骆先生同时提出“钢笔书法以结字为上”的论据是“钢笔写字的变化远不及毛笔丰富”,“欣赏毛笔书法作品,最直观、最明显的是结字是否符合美的法则,结字是一个‘立本'的问题,将笔画写得沉稳一些或飘逸一些,这是艺术风格的问题,是锦上添花的问题。”而王劲秋先生认为“用笔”是钢笔书法立身之本,最直观、最明显地欣赏一幅钢笔书法作品的结字是否符合美的法则之后,接下来更进一步的审美要求,就要深究这幅作品的用笔如何,即用笔是以中锋为主还是侧锋为主,笔画是方笔为主还是圆笔、方圆兼备,线条是否挺劲,是沉着还是飘逸等。
骆先生和王先生分别从问题的两个方面作了阐述,都有其一定的道理。无疑,钢笔书法中的字必须讲究结字、用笔。他们的论据是有道理的,但此论据并不足以其论点的正确。我们讨论的问题是“钢笔书法应以什么为上”的问题,而两位先生讨论的却是钢笔写字。我们首先要分折“钢笔书法”和“钢笔写字”两个概念。“钢笔书法”是属于艺术范畴的概念,它所讲究的就不仅仅是作为裁体的钢笔字本身的结构、用笔等方面。诚然,结构和用笔是书法中讲究的一个重要部分,但钢笔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作品就应作为艺术作品来看待,一幅钢笔书作,应包括用笔、结体、章法、神采、意境、风格等诸因素。而在诸多因素中,应以神采为上。苏轼说:“书必存神、气、骨、肉、血,缺一不为成书也。”在钢笔书作中,起码要存在“神、气、骨”三个因素,而“冲”在其中又占首位。钢笔书法创作的步骤和书法创作一样,总是由微观而趋于宏观,即必先积点画而成字,而后又积字成篇,并就整个书写过程的笔势往来,分行布白而谋取其意境的发掘和气韵的拓展。我们在欣赏钢笔书法时,面对一幅作品,必先是整幅字的总体印象,即神采气势,布局谋篇,意境风格,然后再逐步体味每个字的结体位置安排和用笔表现技巧。李世民说。“夫以字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古人论诗时,将“神”评为“诗之极致”,国碰中也十分强调传神,毛笔书法和钢笔书法亦然。神采的显现,使形式和内容达到完美结合。
钢笔书法也是一门泄导心灵情感的艺术,它蕴含着创作者强烈的思想感情、精神气质和审美感受,古人云“书为心画”,实质上也就是说明了其是表现人的性灵的艺术,而钢笔书法的神采正是人的性灵的外化,钢笔书法之所以说是一种艺术门类,就不仅仅包括它的实用功能,而更重要的是其艺术功能。钢笔书法创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进入审美意境,实现创作者的艺术理想。我们读一首好诗,肴一幅好画,欣赏一幅好字,是通过有限形象的优美造型来捕捉和领会某种更为深刻的意味,从而获得美感享受。骆先生和王先生提出的“结字”和“用笔”的观点,我认为只是从钢笔书法的微观上来看待钢笔书法,抓住了钢笔书法中的“形质”,而忽视了钢笔书法的“神采”,钢笔书法中失去了神采,就等于失去了钢笔书法的精髓和灵魂。不难想象。一幅结体用笔都很好的钢笔书法而失去神采。其作品就会黯然失色。神采就好同人的灵魂,形质就如同人的身体,而结体、用笔如同身体的主要器官,一个人是灵魂至上呢,还是躯体至上呢?我想我们首先要重视的是灵魂的塑造,而后才是躯体的健美。南朝齐王僧虔《笔意赞》云:“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神采和形质二者互为交融,才能达到形神统一,情理俱通的艺术境界。
《中国钢笔书法》开设了这样一个争鸣栏目,我认为这种形式很好,让我们能够参与杂志,“百家争鸣”,只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读者都会能有所裨益。写下这篇文字,以求教于骆恒光和王劲秋两位先生及方家朋友。
《中国钢笔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