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骏残志
咸宁四年吕氏砖,晋,拓本,纵34.8、横17.2、厚5.8厘米。1918年前后在安徽凤台县出土。
释文:咸宁四年七月吕氏造是为晋既祚十四年事秦岁在丙戌。
两晋时期,砖刻甚多,其原因是晋武帝曾下诏禁止碑铭,所以现今所见晋代墓碑甚少。《咸宁四年吕氏砖》是西晋时期章草书刻代表作之一。
砖文先在砖坯锥划,然后烧固。从砖上的笔法和体势,可见当时的章草已含有今草的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