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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逻辑学

写这篇短文是缘于《中国钢笔书法》(2003年第4期)上严海南先生的文章《人品与书品》。本文不对严先生的观点作任何评判,只是觉得其逻辑推理值得商榷,似乎不能自圆其说。

在严先生的文章中,隐含着这样两条逻辑推理:其一,人品坏书品就坏。(A)唐太宗将王羲之《兰亭序》带入昭陵;三国钟繇在韦诞处见蔡邕笔法,苦求不得,等到韦诞死后“发其冢,盗得之”;此二者人品都坏。(B)故唐太宗和钟繇书品都坏。(C)其二,唐太宗和钟繇书品坏。(D)可事实上二者书品都不坏,严先生文中说“如果我们废了唐太宗、钟太傅,中国书法岂不少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E)故人品和书品没有必然联系,并不是人品坏书品就一定坏。(F)推理(一)中A和B都是前提,C句是结论,A为大前提,B为小前提,要使C句正确,A、B句都必须是正确可靠的。我们姑且认为A句是正确的 ,因为严先生用的是反正法,他是先假定苏东坡云“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的观点是正确的。随后的小前提B,用的是唐太宗带《兰亭序》入昭陵,钟繇掘韦诞之墓以求得笔法,可我们稍懂一点书法史的人都知道这两则事例都是传说,传说的可信度有多少,足够拿来作为逻辑推理的前提条件吗?前提条件都不可靠,怎么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呢?因而结论C是不可靠的。退一步讲,即便严先生所讲唐太宗、钟繇二事例为事实,我们从此二事例中也不一定能窥出二者一定就是人品坏。众所周知,在书法史上,有许多大书法家,总是区别于常人,其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具有某些特殊的或异常的天然秉赋,他们常常敏于观察和有着自己独到的感受,与常人的思维方法完全不同,在常人看来他们就是“疯子”,可就是由于这个“疯”,才使他们创造出伟大的作品来,历史上的颠张醉素证明了这一点。钟繇掘韦诞之墓以求得出笔法,唐太宗将《兰亭序》作为陪葬只能说明他们二者对书法的痴迷,为“书”的“狂”和“疯”,至于与人品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因而即使前提B是真实可靠的,也不能得出结论C。推理(二)的前提D是推理(一)的结论C,可这个结论是虚假的,即使前提E再怎么正确,结论F也不能使人信服。

逻辑推理是形式逻辑的重要内容,形式逻辑是哲学的范畴,是训练思维的一门科学。周密的逻辑推理使我们的思路十分清晰,使文章更为缜密。学点逻辑学,就不致于出现严先生这样的疏忽了。以上拙见恳请严先生及同道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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